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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最近的國外新聞媒體

不久前去Media-chaos版看一位22歲的愛爾蘭都柏林的大學生Shane Fitzgerald告訴愛爾蘭時報,他為了研究全球化,自己捏造了法國作曲家Maurice Jarre的遺言並貼在英語版的人物條目中,沒想到竟引起不少媒體轉載遺言於訃聞版中,其中包括The Guardian。而後續報導指出,該大學生是插入三次違反可供查證方針的內容後才驟效。

現在的媒體未來求快,對於網路內容不加思考及查證就擅自採用的情況日漸普遍。特別是維基百科的內容,有些根本就違反可供查證方針(最明顯情況就是引言及統計資料無內嵌參考,特別是連一般參考及外部連結也無法查證的情況),可記者還是想也不想就套用上去。記者自己可能是對維基百科不夠熟悉,不知道裡邊的內容規範,只知道那很有名。The Guardian態度還好些,還會於該大學生坦言遺言為捏造後移除該遺言並公開道歉,其他報紙不是只是修改內容而已就是內容仍未更正。看來所謂的質報如The Guardian,有時也會這種不當套用網路資料的錯誤啊!

不過,倘若我是記者,我能作到對於維基百科中違反可供查證方針的內容,能夠先查證後再決定是否套用嗎?希望可以。

2009年5月20日 星期三

社會案件的報導

最近我用Google查倪敏然的資料,無意間發現一家名為「海之邊緣」的blog,其中一篇剛好是記述2006年由MediaWise等團體共同辦理的自殺新聞報導規範研討會的內容,會中有醫藥記者表示,有一陣子某人不堪信用卡卡債自殺,新聞媒體過度簡化自殺原因為卡債,明顯違反WHO自殺新聞報導指引,但卻讓閱聽人重視雙卡風暴,可以說是一種「負面新聞報導的正面效應」。

不過,我卻不太認同他的講法,因為,雙卡風暴中,絕大多數都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

根據某日民視新聞台報導,台灣的卡奴,絕大多數都是因為過度熱衷於名牌服飾、皮包等奢侈品的消費,才會深陷卡債之中,很少是深陷債務逼不得已才用信用卡或現金卡借錢。雖然這和1980年代後社會一片向錢看及過度鼓勵消費、崇尚名牌和部分大眾媒體的推波助瀾也有關係,但最主要還是跟消費者自身對信用卡不夠了解,不知道若未於繳款日前繳納所有款項,就會陷入循環利息的籠罩之中(這也正是正常繳款者可以享有若干優惠的原因),及自身過度崇尚名牌的心態。部分媒體從業者聲稱此舉讓大家重視卡債問題,但過度關注及片面化(過度關注少數卡奴的情況及因卡奴犯罪或自殺的案例),反造成銀行迫於外界壓力,不再那麼積極地催收債務,因此造成部份債務人(包括少數醫師)有還債能力卻不償還,及正常繳款卡友福利縮水現象。

不只是卡債問題,基本上媒體若過度報導特定的自殺、犯罪案件或社會問題,雖然可以引起閱聽人高度關注,從而達到媒體工作者所期盼的「讓大家好好重視特定問題」,但也會引起模仿效應,也會造成閱聽人過度聚焦在特定問題而忽略更重要的議題,也容易促使閱聽人認為「現在○○問題比過去嚴重」、「○○問題十分嚴重」,但事實上經常不是如此,或者雖然該問題值得關注但與該案件無關。例如日本部份無線電視頻道於2006年過度報導某未成年人的自殺身亡案件,雖然讓大家關注校園欺凌問題,但事實上因欺凌而自殺或犯罪的案件戰前即有,而且2005年的日本校園欺凌率雖然據媒體轉述日本文部科學省的統計資料的確是上升,但這並不意味日本校園欺凌問題真的惡化了,而是各公私立學校越來越重視欺凌問題,也更樂意向文科省通報。日本部份媒體的處理方式不僅造成未成年自殺率於短期內上升,也造成社會過度關注該問題,並誤以為欺凌問題真的惡化,甚至有論者認為戰前比較沒有校園問題,因而將「去日本化」的歷史及公民教科書及戰後的教育觀,當作是校園問題惡化的元兇。

希望日後記者及編輯在處理特定的社會案件時,能注意不要過度報導(儘量不放頭版及避免大篇幅報導),以避免模仿及社會恐慌。而當記者及編輯要藉由特定案件報導使閱聽人關注特定問題時,也應先全面了解該問題,並思考該問題是否有惡化趨勢,或者該問題過去就十分嚴重,只是社會不夠重視或仍未浮出檯面,以免重蹈卡奴問題或2006年日本校園欺凌問題報導覆轍。閱聽人也應拒絕過度報導社會案件的媒體,並向媒體反映,請他們多留意社會案件報導的影響,這樣媒體才不會重蹈覆轍。

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基於預防全球暖化,電視頻道原則上不應24小時播出!

最近這一年來,我發現不少商業電視台都是24小時播出,不只是新聞頻道跟有新聞功能的電視頻道,就連迪士尼頻道、卡通頻道、東森幼幼台、龍祥電影台等無新聞功能的電視頻道中也有不少都是24小時播出,這是非常不好的。

基本上,電視信號發射器開機是會耗電的,因此,基於節能減碳需要,電視頻道原則上不應該24小時播出。不過,有新聞功能的頻道則可除外。畢竟,當自然災害發生或記者會舉辦時,有新聞功能的電視台有義務即時現場轉播,而發射器開機費時,若沒有24小時都播出的話就無法在凌晨發生這類事件時及時轉播。而HBO Asia這類可於許多亞洲國家看到的電視頻道因為亞洲跨時區的關係,在A地為深夜在B地可能不是者可以除外。

希望日後無新聞功能的電視台能自律,一天之中至少有三小時不播信號。畢竟,這樣可以減少耗電量,進而達到節能減碳功效。

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

台灣電視劇真的沒落了嗎?

最近因為台視在每週一至週五下午八點播出2002年就以播過的韓劇《玻璃鞋》,中視和華視又即將於八點播韓劇,因而引起多位電視劇創作者(包括《比賽開始》的導演梁修身)不滿。東森新聞還以「回顧」過去八點檔的盛況,感嘆台灣電視劇不如先前興盛。

然而,台劇真的沒落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

事實上,台劇雖然2001年前就已行銷海外,不過範圍僅限於韓國、大陸和東南亞。2000年代後,台劇才得以於日本播出,不只Home Drama Channel播,BS頻道、UHF頻道乃至於一些無線頻道如朝日放送也有播出,只是範圍限定於偶像劇。而且這些偶像劇也在大陸、香港、韓國和東南亞流行。鄉土劇(2002年《霹靂火》以後)雖平均水準明顯不如偶像劇且常教壞小孩子,但也在大陸福建、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流行。所以台劇並未衰退,相反地,還因為這些劇在日本造成流行,反而更加興盛—只是現在有水準的都是偶像劇就是了。

三台於八點檔不播新作的台劇,反而播以前播過的韓劇雖然不好,但不能因此推斷台劇衰退。東森的報導,非但不專業還誤導對台劇不夠了解的觀眾,這是非常不好的。

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關於NCC對巨乳藝人代言線上遊戲廣告的懲處

最近由於NCC認定舒舒代言的預言Online電視廣告物化女性,而擬以廣告妨礙公序良俗為由對播出電視台開罰,而瑤瑤代言的殺很大廣告卻因重點是口號與kuso效果而不擬開罰。結果在網路上引起廣泛討論,一般認為沒有開罰必要,還有人要NCC不要破壞宅男的夢想。不過也有人叫好,認為該廣告性暗示意味濃厚,且有時同一線上遊戲廣告,香港播的較突顯遊戲性,台灣播的則只會以巨乳女招徠玩家眼光。

我個人認為,這種廣告還不能說是妨礙公序良俗。畢竟在講究表現自由的時代,一味以某節目或廣告妨礙公序良俗為由予以限制或禁播的確有侵害自由嫌疑,且「不要碰,我要摸」僅是創意表現的一環,物化女性或男性也有高度主觀性(代言藝人搞不好不這麼認為)。不過這類有性暗示意味的廣告的確有妨礙兒少身心健康之虞,建議以限制播放時段,而不要以禁播或罰錢方式處理。另外殺很大廣告本身造成一些線上遊戲公司找童顏巨乳藝人代言線上遊戲,廣告也日漸偏離強調遊戲性或劇情而高度突顯巨乳,電視台卻不必因此受到處分,NCC這樣的決定,有雙重標準之嫌。

當然,玩家也要多檢討,是不是只要有美女代言的遊戲就會玩?倘若這類玩家多,過度凸顯美女或巨乳、童顏的線上遊戲廣告就會多起來;而若這類玩家少,這類廣告就會銷聲匿跡。畢竟,商業媒體的內容,大致上就是在反應目標消費層的品味。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上週看的《台灣啟示錄》

上週我看電視,無意間轉到東森新聞台播的《台灣啟示錄》,本來以為跟先前播的一樣只是在講演藝人員的故事,結果出乎意料兩集都有很高的公共性。

首先是關於台灣1980年代的兩次金融風暴:十信風暴及鴻源風暴。兩次風暴我都不是很熟悉,中學歷史教科書沒提,老師也沒有提到這兩個事件,因而只知道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看了那集之後,我才發現原來先前就有發生金融風暴,而且嚴重性遠高於亞洲金融風暴對台灣的影響。這兩次風暴都是金融機構以遠高於其它機構的存款利率吸引投資人,之後就因無力負擔等因素而跳票,而且也都涉及合法投資管道不充裕及官商勾結或基層調查員與金融機構往來過密。節目最後還特別藉此勸戒世人不要太貪心,不要追求不合理的好處,以免血本無歸。

再來是關於名作家三毛及歌手于楓自殺的事情。雖然它以專題報導名人自殺,但內容十分平實,也沒有撒狗血或合理化自殺行為的問題,而且節目還不時顯示自殺防治專線的字幕以提醒自殺傾向者應透過專線尋求支援而不要想不開鑄下遺憾,結尾也提醒憂鬱症患者一定要尋求精神支援而不要學他們自殺。

看來,如果以後播的內容也有一定程度公共性的話,那之前我在網誌的批評就錯了。希望我之前的批評是錯的。

2009年3月30日 星期一

關於《台灣啟示錄》

以前我滿喜歡看東森新聞台播的《台灣啟示錄》,感覺這個節目公共性滿高的,像是重大事故、政治事件、重罪犯都經常會單獨探討,我看了也知道很多先前不知道的,或知道的不夠清楚的事情,例如詹龍欄,《台灣變色龍》對他所受的家庭教育及進入黑社會後的情況講的十分詳細,對之後越獄的經過更是講得很瑣碎,儘管有透過訪談方式探討國內獄政問題,但對他到台北及進入黑社會之間的情形並沒有做很好的交代,只是三言兩語敷衍過去,明顯只是增添戲劇性。《台灣啟示錄》則對之間的情形做了清楚的交代,提到他試圖在台北經商卻失敗,之後才混黑道,這樣內容就比較完整。其他還有白團、蔣方良、劉宜良遭殺害案等,這些我先前知道的,這個節目也告訴了我很多從未了解或熟悉的部份。

然而,最近這幾個月來,我發現這個節目只是在講歌手、演員等演藝人員的故事而已,內容雖然無害,但欠缺公共性。希望東森新聞台的節目公共性日後可以回復。

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請電視台播電視動畫能夠完整播映吧!

最近這幾年看電視上播的日本動畫,經常發現電視台不是不播下集預告,就是沒有播片尾動畫,要不就是連片頭動畫都沒有完整播出。例如卡通頻道原先不會於一般時段的動畫、特攝作品片尾播節目預告,但之後就動輒於片尾播預告,這樣就無法完整觀賞片尾動畫了。ANIMAX則是在首播地獄少女時,還會將片尾動畫及下集預告完整播放,但該頻道在首播地獄少女 二籠時,就沒有播片尾動畫及下集預告。還有中視在首播第一神拳(はじめの一歩)時,沒有將片頭及片尾完整播出,感覺這樣就無法充分領會動畫情境。這目的很明顯只是要挪出空間播更多廣告、節目預告及自家新聞預告。之前早就有不少網友非議這個現象,但問題仍舊沒有改善。

到底要什麼時候,這問題才會有所改善?希望電視台能完整播映動畫作品,讓閱聽人權益能獲得充分尊重。

關於國內的線上遊戲廣告

好像是去年春天開始吧,電視突然不時湧現線上遊戲廣告。每次在看台視首播的少年動畫《海賊王》(ONE PIECE),就會發現一到廣告時段就會經常出現「XX Online」的廣告,一開始覺得很突然,怎麼之前看的時候電視都沒播這種廣告,現在播一堆,不過久而久之也就覺得沒什麼。

不過,自從我去逛NCC傳播內容申訴網,看到一位小學教師的痛心留言,內容指責衛視中文台常於少年動畫《烏龍派出所》(こちら葛飾区亀有公園前派出所)中的廣告時段播放線上遊戲廣告,內容有時還會出現校園槍戰,而現今未成年人沈迷線上遊戲問題日漸惡化,因此有必要限制這類廣告播出或規範其內容以遏止網癮問題,畢竟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

之後,我就認為新版廣電相關法規應明確禁止電視台於晚間九點至隔天早上六點以外時段播映線上遊戲廣告,如同酒類廣告。只不過,目前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仍在草案階段。看來,短時間內也只有請家長多注意小孩子的媒體行為,尤其是線上遊戲了。唉!

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

真是矛盾啊!

真是矛盾,到底演藝工會會長康凱對新聞局開放大陸演員來台拍電視劇看法為何啊?怎麼《自由時報》說他對此持負面態度,認為會對台灣藝人生計帶來負面影響,而《中國時報》則說他對此持正面態度,只是政府應制定配套措施以避免台灣演員失業問題?看樣子其中一家一定有斷章取義。這樣對當事人很不尊重吧!希望以後這種情形能不再出現,畢竟這是違反新聞倫理的。

還有,既然新聞局都已制定配套措施限制台灣、大陸合拍電視劇中大陸演員比例,而且大陸電視劇演員多半片酬高,演技不盡理想,所以該開放措施並不會對台灣演藝界帶來太多負面影響。《自由時報》是杞人憂天了!

[轉貼]中時(12-25):大陸演藝人員可登台表演 演藝圈樂觀 有助活絡台灣市場

大陸演藝人員可登台表演 演藝圈樂觀 有助活絡台灣市場

【劉宜、朱梅芳、張士達、賴怡鈴/台北報導】
  政府宣布將開放大陸演藝人員來台表演,是否會壓縮台灣演員的生存空間,或衝擊台灣娛樂產業市場?對此,台灣演藝圈的態度是支持 大於反對,但同意的前提是必須要有配套措施。
  演藝工會會長康凱表示:「大陸演員來台不可能演台語劇吧!如果 有大陸資金進來投資拍國語劇,這樣可以提升國語演員的演出機會, 不少資深演員也能露面。」但他也呼籲未來的新聞局長蘇俊賓要先制 定合拍劇中台灣演員及工作人員的比率,以保障台灣演藝同仁的工作權益。
  華視執行副總胡漢新則樂觀看待新聞局的開放政策,他明白點出大陸演員價格高、演戲方法也比較硬,台灣製作單位會不會用還是一個問題,他相信市場機制會決定一切,「大陸劇來台出外景,定會與國 內劇組合作,這是促進觀光和提高台灣幕前、幕後人員的工作機會。 」
  吳宗憲認同開放政策,他表示,不用擔心台灣藝人沒工作,還以「人家用一頭牛,換我們一隻小羊」舉例,認為對台灣其實是大利多,「台灣老一輩演員,都是硬裡子演技派,根本不用怕和大陸交流。」
  立委余天表示,政府宣布政策太快,他自己聽了都嚇一大跳,至少要開公聽會,多聽基層藝人想法,對本土藝人影響為何,「雖然說不 定開放後,有機會讓台灣藝人走向世界也不一定,但太匆促,會讓人難以接受。」
  常在台灣引進大陸片的片商吳功表示,開放配額當然是好事,可以讓觀眾看到更多不同類型的電影,但他也直言:「配額限制取消又有什麼用,大陸片在台灣根本沒有人看。」
  算是引進大陸歌手來台的「開荒牛」的金牌大風唱片大中華區副總 裁黃偉菁說,去年大陸歌手胡彥斌能順利開唱,全靠政府跨部會的合作終於發下批文,其實是很好的文化交流,且胡彥斌有不少在上海和北京的歌迷為此特地來,也間接促進台灣的觀光和經濟。
  黃偉菁表示,希望以後可以開放大陸藝人抵台落地簽證,這樣就搭乘直航機來台,且延長大陸藝人在台停留天數,讓工作可以有更充裕的時間進行。

(轉貼自:http://tol.chinatimes.com/CT_NS/CTContent.aspx?nsrc=B&ndate=20081225&nfno=N0389.001&nsno=3&nkeyword=%a4j%b3%b0%bat%ad%fb&SearchArgs=Keyword%3d%a4j%b3%b0%bat%ad%fb%26Attr%3d%26Src%3d7%26DateFrom%3d20081129%26DateTo%3d20081228%26ShowStyle%3d2%26PageNo%3d1%26ItemsPerPage%3d10&App=NS)

[轉貼]自由(12-26):中國藝人來台 馬如龍、梅芳反對

中國藝人來台 馬如龍、梅芳反對
金馬獎最佳女配角梅芳反對政府貿然開放中國電視劇演員來台拍戲。(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馬政府推動開放中國藝人來台拍戲,引發國內藝人反彈,金馬獎最佳男馬如龍以一貫豪邁的語氣說:「愛先顧咱台灣才對啦!」(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綠委批:開放中國勞工的前奏曲

〔記 者鍾明非、黃維助、曾韋禎/台北報導〕馬政府推動開放中國藝人來台參與合拍電視劇,引發國內藝人反彈,本屆金馬獎最佳男、女配角馬如龍和梅芳,昨也同聲表 示反對,馬如龍以一貫豪邁的語氣說:「愛先顧咱台灣才對啦!」梅芳更疾呼演藝工會要有抗議動作。新聞局長史亞平則回應表示,政府規劃的開放措施,是為替台 灣演藝人員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開拓華人市場,希望台灣演藝人員不要誤解這項開放措施。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陳亭妃等人昨痛批,台灣經濟冷清清,政府無法減少外勞,反而要開放中國藝人、工作人員來台搶工作,根本是開放中國勞工來台的前奏曲,馬選前「絕不開放中國勞工來台」的政見注定跳票;且新聞局用管理規則作此開放,就是想要規避立法院的監督。

藝人出身的立委余天也表示,現在是台灣藝人的寒冬,許多中高齡藝人已無演出機會,常有人向他周轉三、五萬元,在中國藝人來台後,他們的處境將雪上加霜。他要求政府應就此政策舉辦公聽會。

金馬獎得主:剝削台灣演員空間

分 以「海角七號」、「囧男孩」獲獎的馬如龍和梅芳,同為電視基層熬出頭的資深演員,他們十分憂心新政策會害大量中生代電視藝人失去飯碗。梅芳表示「中國大牌 演員酬勞高,台灣的電視製作費卻偏低,若製作人把預算花在中國演員身上,會相對剝削台灣演員的生存空間,尤其以演戲養家活口的中年男演員,影響最大」。馬 如龍也說,兩邊市場規模懸殊,新聞局要有配套,且應先和演藝圈溝通,不要讓台灣演員餓肚子。

史亞平解釋,若依現行限制大陸藝人及工作人員來台參與合拍電視劇,兩岸的合拍電視劇變成要移師到大陸拍攝,反而讓台灣演藝人員與工作人員失去這些本可在台灣拍攝的工作機會,政府雖開放大陸藝人來台參與合拍電視劇,但絕對會保障台灣演藝人員的工作機會,並非剝奪其工作權。

除 兩岸合拍電視劇鬆綁大陸藝人與工作人員來台外,新聞局也針對放寬大陸地區電影從業人員來台參與拍攝國產及本國電影片一案提出說帖,強調放寬大陸電影從業人 員來台參與工作,可讓這些人員了解台灣自由民主開放社會優點,並可成為對大陸政策宣傳的利器,我方則可開拓大陸及海外市場。

史亞平:台灣藝人工作機會更多

面對本土藝人憂心中國藝人來台搶飯碗,史亞平指出,政府推動開放兩岸合資電視劇到台灣拍攝,對於大陸演員及工作人員來台人數,是有三分之一的比例限制,也就是至少保障三分之二機會給台灣演員及工作人員,甚至可以說這三分之二機會是多出來的。

史亞平說,過去因台灣禁止大陸演員或工作人員來台拍攝,結果台灣演員跑到大陸拍攝,合拍連續劇創造的就業機會都在大陸,像是燈光師、佈景師、臨時演員都得在大陸找,形成台灣藝人不到大陸、工作機會就變成零的現象,故開放大陸藝人來台,是為將這些工作機會留在台灣。

(轉貼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26/today-fo1.htm)

[轉貼]自由(12-25):開放中國藝人 來台搶頭路

開放中國藝人 來台搶頭路
新聞局擬放寬中國藝人來台拍電視劇限制,恐將衝擊國內藝人工作權。但新聞局長史亞平昨天則保證新規定不會剝奪台灣演員與台籍工作人員的工作機會。(記者叢昌瑾攝)
新聞局擬放寬中國藝人來台拍電視劇限制,恐將衝擊國內藝人工作權。中華演藝總工會理事長康凱(左)質疑,「這是要逼我們上街頭嗎?」。(資料照,記者宋志雄攝)

〔記者黃維助、林淑娟、陳慧貞、陳尹宗/台北報導〕不景氣橫掃國內,影藝圈同樣飽受工作機會大減之苦,但一路向中傾斜的馬政府還要為中國影藝工作者拚經濟,替他們來台搶工作大開方便之門,中華演藝總工會理事長康凱因此痛批,「這是要逼我們上街頭嗎?」

合拍電視劇 中國演員可達三分之一

在馬政府加速開放兩岸交流的政策思維下,新聞局昨天公布多項推動兩岸電視、電影、文化、新聞交流的鬆綁方案,包括最快明年一月開放兩岸合拍電視劇,中國演員與工作技術人員可以來台參與合拍劇的人數上限為該劇的三分之一。

由 於新聞局草案中對國內演員的工作權隻字未提,康凱十分詫異不滿。他強調,工會有許多中生代或資深演員,不會講台語,無法演出本土劇,中國演員壓境使他們面 對更嚴苛競爭,新聞局應考慮到他們的工作權,在兩岸合拍劇中訂出配套措施,台灣演員配額部分須多用演藝工會會員。此外,演藝工會會員除了演員,還有技術、 編劇人員,他們的工作權也應一併保障。

史亞平保證 不會剝奪台灣演員機會

失業大半年的資深藝人安迪,前陣子拍了十多集電視劇後又失業,對於新聞局這項措施也直呼太誇張,擔心自己接下來在台灣演藝圈恐怕更沒飯吃了。演員霍正奇則說,面對「他國」演員來搶飯碗,只能多精進個人演技,「要比以前更加油才行!」

對演藝人員的憂心,新聞局長史亞平則保證,此一開放政策不會剝奪台灣演員與台籍工作人員的工作機會。她並說,由於規定後製應於「台灣地區」完成,可吸引人才回流、增加就業機會,並可藉以開拓中國市場。

合拍國產片 限制比例擬為二分之一

此外,為避免戲劇統戰問題,新聞局擬的「大陸地區主創人員及技術人員來台參與合拍電視戲劇節目審核處理原則草案」,明定合拍劇內容不得有「宣揚共產主義或從事統戰」、「凸顯中共標誌者」等條款。

在電影方面,新聞局也規劃開放中國演職員來台拍片,史亞平表示,未來將開放中國演員、幕後主創人員來台拍攝國產片或本國電影,同樣會有比例限制,但比兩岸合拍電視劇的人數限制寬鬆一些,目前規劃限制比例為二分之一。

至於中國歌手來台事宜,史亞平指出,已洽請移民署同意放寬中國歌手申請來台居留登記限制事宜,新聞局也已放寬中國歌手應邀來台的行程審查程序。

(轉錄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25/today-p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