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我看惡搞文化

上篇文章提到大陸部分地區,如山東、雲南、新疆等地流行惡搞證件,如流氓證、殺手證、色狼證等,該現象引起不少家長擔心,並有部分人主張要加強對這類證件的監管,甚至有人非議惡搞文化。

但事實上,惡搞文化未必是有害的,基本上只要不要合理化不當行為,不惡搞聖人及宗教人物,
基本上都是應該要容忍的。例如《聯合報》就曾報導有人不滿《天下雜誌》及《商業週刊》過度制式化的人物訪談而製作雜誌專訪產生器,這就是單純諷刺新聞媒體的問題而對社會沒有負面影響。畢竟這個社會是多元的社會,大家都要有寬容異己的雅量。

至於那些惡搞證件,因為不少都合理化不當行為或盜用國徽及官方機構,所以不能被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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